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决,少年夜骑“蚊型脚车8死案”的华裔女司机沈可婷上诉得直,成功脱罪!
经过多年的司法程序,沈可婷今日终于成功脱罪,而她原本面对的6年监禁及罚款6000令吉刑罚,今日被上诉庭推翻。法官哈达丽亚今日中午在宣读裁决的结尾时,特别向沈可婷说道:“你现在是个重获自由的人了。”(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.)
回顾沈可婷案件实际上已经达到了6年之久,她于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,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,导致8名年龄介于13至16岁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,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(1)条文(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)。
在该条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坐牢2至10年,或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。
而在经过2年审讯后,沈可婷在2019年10月28日被判无罪释放,不过在控方上诉得直后,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在2022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无罪释放判决,改判沈可婷罪名成立,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,且不批准她暂缓执行刑罚申请,并谕令吊销沈可婷的驾照3年!
以拿督拉威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,在2022年4月18日一致裁决,批准沈可婷的上诉准令申请,同时也批准暂缓刑罚,允许沈可婷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