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许志安出轨黄心颖”?事件闹得满城风雨,在讨伐两位偷腥主角的同时,也有部分人士想多了一层,开始担心自己在搭德士或电子召车的时候,会不会也遭司机录影泄露隐私。要是被拍了,法律又会不会保障乘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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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此,Astro Radio News访问了刘以柔律师,她说,其实我国并没有所谓的隐私权法令,意思说,没有人可以阻止别人在公众场合拍照。如果拍摄者纯粹偷拍,而所录得的内容又是真实的话,那被拍者是无法起诉拍摄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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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非,拍摄者刊登的照片有诬蔑企图或诋毁你,那就抵触了刑事法典第509条文,被拍者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争取回属于自己的权益,拍摄者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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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抱着那种“要红给你红”心态乱乱在网上发布别人的视频或照片的人啊,真的要三思而后行了!
文章編制:Hui Yean